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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刘峰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


经党组织培养和教育考察,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刘峰同志被列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。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发展的透明度,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等文件有关精神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 202110月14日至20211020日。如对拟发展对象有异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访形式向bat365在线平台分党委反映。

联系电话:13387202183       

电子邮箱:84685336@qq.com

 

中共bat365在线平台分党委

202110月14